我的户口能不能和公公的户口本分开?

时间:2024-03-14 作者:浙江律师网

户口本能和老人分开。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。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,以主管人为户主。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或者分别立户的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。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,以主管人为户主。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,以本人为户主。居住在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。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。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。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kbmine.com/717332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友情链接: 杭州律师网 东营律师 成都律师 白山律师 征地补偿律师 成都律师 青岛律师 白银律师 青岛律师 安远律师 吉州区律师 进贤律师 万年县律师 合肥庐江县律师 池州贵池区律师 北京昌平区律师 长沙县律师 抚州临川区律师 曲靖律师 海门律师 泉州律师 漳州律师 金华律师 惠州律师 岳阳律师 湛江律师 广州律师 泉州律师 惠州律师 淮安律师